女 本人今年23,父母离异,父亲去世,母亲在外地已成家,今年谈了个男朋友,年底准备买房子,之前和男朋友沟通过加名字的事情,他说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后来他妈妈联系我说房产证上可以写我和他的名字,但是得签协议,证明首付是他们付的,我答应了,就在看房的前一天,我男朋友对我说先不写我的名字,要婚后才写我名字,我不同意就与他吵架,第二天看房子我也没有去,一气之下还收拾东西走了,后来他们房子买了,写的他父亲与他的名字,他父亲是主贷款人,当初他妈妈说的把房子买了就没有什么钱办婚礼了,意思是彩礼三金什么的就不要要求了,我不知道这样的男人这样的家庭我还能不能继续下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是我的问题,还是他们的问题,是否我要求得太多?对了,他们房子是按揭的20万,要一起还贷款的,我没有出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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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一级心理咨询师参考书目
2024-12-27 03:01:00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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