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店里被店长我的小舅子拿走12万现金、发现香烟少了11万多、供应商反应从他们那里骗走货物涉及金额达15万、去派出所报案,一个姓史的民警叫史瑾出来接待我,第一句话说,你什么事,我说我店里的店长携款潜逃了,涉及现金12万、发现香烟偷卖11万多、供应商那里骗走货款15万多、民警第一句话说的是,你说潜逃就潜逃啊,说话语气很不好,我说我有电脑销售单和供应商反应的证据。他说你老婆喊过来,我把老婆喊过去,他和我老婆聊了一会,说你老婆说了,还涉及到跟多的东西,你们先回去全部查出来再来,我说我是法人现在涉及金额达35万左右,我来报警立案还达不到要求吗?你没有和我聊过具体经过就自己叫我们走自己在去找证据。然后我就生气的和他吵了几句。我就走了,出了派出所我打电话给我一个人是的民警,反应了事情,民警说叫我去区公安局,去了公安局才发现是星期六没上班,我又询问了朋友,他们说报110早一天找到人现金能多找回点。建议我打110,我拨打了110向110反应了情况,110回复我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打电话来叫我去,我去派出所接案的还是这个叫史瑾的民警,第一句话说,你打110投诉我,我说没有,我只是向110反应了情况,你不接案我总要一个接案的地方吧。然后他说好了好了别说了,叫我去录口供,我现在想起来在录口供方便他在误导我,问我现金拿了多少、香烟拿了多少、供应商货拿了多少。就这一个字拿?我后来才知道口供很重要,第一现金是拿的、因为我是叫他收起来第二天存我银行的,没存拿走的,香烟是偷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伙同批发部老板合伙卖的。在后来的证据中批发部老板明知是我超市里的香烟,已低价的价格收去的。供应商那里的货是他骗供应商拿去,和一个业务员一起倒卖的小店、批发部的。史瑾就这样全部以拿的口供帮我报上去的。小舅子知道我报案了,与17号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续发现涉案产品金额达,81万元,我向史瑾说明涉案金额达81万,这81万除了现金12万多是拿的,别的金额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伙同宁波嘉源粮油公司业务员、牛栏山业务员、批发部老板、把超市里的货偷卖出去的。后续证据我向民警反映,他不予理睬。昨天下午告知我小舅子店长不构成犯罪,说我是个人老板,属于个人侵占罪,叫我去法院起诉。我说那些公司业务员、老板明知涉案产品是我店里的东西,还帮着销赃。还没有罪。我一下子忧郁症发作,跳河了。被消防官兵救起来了,刚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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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4-11-20 04:04:24
王莉81万的金额还不够打击一个人的心里能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