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9岁,我09年在广东开了一间女鞋鞋厂。09年到11年是(个体户)11年到15年是(个人独资企业)11年因为沒跟劳动人员签合同;被劳动局处罚2万元。后面没交罚款被劳动局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去了。13年我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到法院查看了一下。原来罚款被加到了四万多元。到现在为止没有收到法院任何通知。14年8月我发现银行卡解冻了。把钱取了出来:到现在我所有银行卡都沒再用了。今年我把工商执照注销了。用了我老婆的名字重新办了个工商执照(个体)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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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学的起源
2024-12-28 13:28:50
没有
账户钱不够;罚款是4万多;它冻结的只是一张。里面只是一万五六左右
也沒有
到现在没有任何情况出现;也沒有收到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