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男女双方婚前同居2年,在此期间双方由于家庭琐事及生活理念问题多次发生争吵并逐步升级为家庭暴力,男方多次殴打女方并造成颅底骨折(最严重的一次)。近期,女方发现意外怀孕,但由于之前进行CT照射后会对孩子有影响(去医院咨询过专家意见),女方在不得已情况下做了人工流产。目前,如果双方协议分手,由于女方多次遭家暴后未到当地派出所备案,仅有医院就诊纪录。是否可以向男方提出精神及损害赔偿?男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及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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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对象是矫正人员的总结
2024-12-27 00: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