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12年10月6号与商砼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合同期限12年10月6号至12年11月30号止,当时我按合签订支付了10万给他们公司,而后我须要商砼时他们给我10万定金发完了就要给现金,而后我每次须要都是给现金,现在我收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说我欠他们公司122940元,起诉状时间是2014年12月30日,今年六月八曰法院通知我开庭,开了后又发传票22号开庭,我想问一下专家,象我这种情况该不该负责,还有一点13年3月底就没有用商砼了,而后我们把帐对了后他们公司出具了商砼的质检合格报告但是没有开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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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