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 20083天前在线
2015-06-22 17:35:22
抱抱TA 回复
各位律师好!请问这样写的离婚诉讼状管用吗?不是共同财产,女儿有权分割吗? 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陈梓萱由原告扶养,被告打抚养费每月3500元给原告,直到小孩满18周岁,如被告不愿打抚养费,判现居住土城街大约70平方的房屋归原告所有,或被告同意打抚养费但被告相当的麻缠不履行,望贵院到时候强制执行该房屋归原告。 三、猪厂的花树价值一万元,都是原告父亲所栽,车棚价值一万元,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两万元。 四、现土城村学校附近猪厂大约300平方和土城街门面房一间,女儿陈梓萱应当有权分割。 五、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我于2014年农历3月偶然的机会与被告相识,经被告的再三追求,盲目的听信了被告的花言巧语和各种忽悠,将于阳历2014年9月9日在被告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太过于相信被告,以为婚姻的责任而让彼此的感情更加的深厚,于是2015年1月5日在上天梯管理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婚后阳历2015年6月6日生下女儿陈梓萱。被告还有一儿子十四周岁和他前妻的,一直由被告扶养。 由于婚前对被告及被告的家庭缺乏了解,经过婚后的生活发现被告本性暴露及被告母亲太过于不讲道理和刁蛮。在婚后的生活,被告母亲总是对我恶语相加,精神上摧残我。举例1:2014年婚礼过后没多久婆婆在外到处说三道四、无中生有,让我在邻居面前失去自信,我当时已怀孕3个月,气的我半夜拎着包裹离家出走,当时没人追我,在离家出走期间,也没人找过我,后来我父亲告知被告我在火车站买票就要去外地,被告才去把我带回去。被告一家人没在乎过我肚子里的孩子和我的死活。举例2:怀孕,女儿陈梓萱还没出生,婆婆就恶狠狠地对我说:小孩生下来,她给摔死,说此狠话时,被告也在场。一个婆婆能如此对一个还没出生的孩子说如此狠心的话,当时心都凉透了。我没有给她吵,因为她太强势,张嘴就爱骂人,我气的只有干哭。举例3:婆婆不让在家做月子,被告拖很多人在外租房子,月子房子在农村很难租到,无奈之下被告还是带我回这个家做的月子,月子都不让我在家做,我还是这家的一份子吗,很是伤心。婆婆她太强势、蛮横、不讲理、还爱骂人,邻居都怯她三分,我老实不爱吭声,她得寸进尺总是给我过不去,但每次都是我委屈的说不出话来,只有干哭,可婆婆哭都不让哭。她如此对我,我从没有骂过她,或吵过她一句,这些可以问问邻居和被告自己。在这个家,我受尽了婆婆的折磨和委屈,心都凉透、伤透,所以我乞求贵院判我们离婚。 被告更是现实,婚前被告就向我爸借一万块钱,九年了,至今未还。2014年被告养的猪每次没有吃的,包括被告没钱生活,每次都是向我爸借钱度过难关。当初嫁给被告,什么都不图,更没在乎过他穷,结婚也没要他的一分一文,就干干买了两件衣服(两件五百),还毫无怨言的陪他一起还婚前被告与前妻一起欠下的帐10多万元。可被告没有感恩的心。就在生女儿前,被告向我父亲没借到钱,被告还对我父亲发脾气,对我记仇,每次除了借钱时给我父亲喊爸,其余都喊老头子。被告做的事和被告母亲说的话:“如果你生的儿子,你爸买的房子就给你儿子,如果是女儿就算了”。让我怀疑我父亲如果是个要饭花子,被告家还会不会娶我。 被告偏心也太严重,我生孩子从住院到出院,被告基本没在医院待过,从头到尾都是我姨在那陪着我。我剖腹产下不了床,下个床都要好久,上个厕所蹲不下去,好不容易蹲下去又起不来,我姨体弱身瘦根本拉不动我,我只有一只手抱着姨的大腿,一只手扒门又是扒墙忍痛蹲下去再反复忍痛的起来。当时不知道是刀口疼的还是心酸的,眼泪在眼睛里直打转。被告说给我姨拿点钱,让我姨照顾我,有些该是被告的责任,别人是替代不了的。出院我和女儿回到家,除了我让他买几袋尿不湿,其它什么被告都没管过。被告一直住在他上班的厂里,偶尔回一次家,一两分钟就走了,我们没有一句话可说。被告一直都是以忙为借口,不管不问我们娘俩。如果真是忙,被告却每天和朋友出去喝酒、玩。如果真是忙,被告却对他儿子什么事都是随叫随到、亲力亲为。我渴望的不多,只求被告的爱和关怀匀给女儿一点,没时间陪她,哪怕是电话的问候也行,但这都是奢侈的。被告对我的冷淡和漠不关心,让我感觉没有家的温暖,我乞求贵院判我们离婚。 被告根本没有给我一心过日子,他只是想凑合一个家而已,他的经济、他的一切对我都是保密的,生活中他不会给我一分钱,更不用提经济上指望他,婚前,我的钱还被他给忽悠走了。嫁他时,他一无所有,我帮他钱又是帮物,掏心掏肺的给被告过日子,现在被告还处处防着我,让我感觉我只是个外人,根本不像一家人,我们的感情完全破裂了。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幸福,我不在乎被告穷,我能同苦,其实我只是渴望家庭的一点点温暖而已。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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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我学心理咨询有什么用
2024-12-26 12:44:03
咨询师王配华律师
你好
2015-06-22 17:38:47
咨询师王配华律师
0 你的咨询涉及离婚的具体事宜,建议电话咨询,或购买我的离婚咨询服务,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2015-06-22 17:40:49
心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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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劳务派遣工,于2005年1月与A派遣公司签了两次各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到现工作单位,而现单位于09年非要我们终止与A派遣单位合同,改签B派遣公司,现在B派遣公司也已签订了三次各两年的合同,最后一次合同到15年10月31日。(与B派遣公司的三次合同中只有第二次明确写明工作地点在武汉,当然,这近11年,我们也一直到武汉工作,其余两次合同包含未到期的这次工作地点都是空的,没填) 现用工单位工作地点将搬到湖北襄阳,我们都不愿意过去,我们都是武汉本地人,且大部分都有家室有小孩,不可能把一家老小都丢下跑到外地,这显然不现实啊! 现本人问题如下: 1,合同中未明确写明工作地点,是否违法?是否可按现实工作地点判定? 2,如果是因为用工单位单方面更改工作地点,请问合同到期后,派遣公司要与我们签新合同时,我们是否可拒签?如拒签,原因我们是以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工作地点为由,该理由是否成立? 3,如果我们合同到期后拒签是否无法拿到失业保险? 4,我与B派遣单位已签三次合同,是否可不用再签,是不是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以此为由是否可合理拒签? 5,拒签后,我们能否向用工单位或用人单位提出赔偿金要求? 问题确实不少,让各位受累了,因为这确实关系到我们大几百人的生存问题,谁让我们是弱者呢!望各位亲们能给予我们正确的法律意见,跪谢啦!
0个拥抱 1条评论 1190次阅读 35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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