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引起。甲的女朋友跟丙之前是情侣关系。丙发信息给甲的女朋友说去开房。(房已经开好了)结果被甲看到了女朋友信息就跟着她一起去开房的地方,同时还叫上乙一起去教训丙。乙推了丙俩下,甲打了丙(都没构成什么伤害)当要走的同时,甲就发现了丙的包,于是就去翻里面看有没有现金,因为丙没有现金于是甲就把丙的手机拿去当了1200。(甲拿丙的东西乙不知情,但是在场没有参与,事先也没商量会去拿东西)事后甲给了乙100说是车费(在事情没发生之前就有说过给车费)我想知道乙这算同谋吗?派出所立案为抢劫。乙能不能另外刑罚故意伤人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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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钟摆
2024-12-27 2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