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深圳公明找工作,找到一个说是在工地上做事的,然后我们到了他指定的地方他说要我们等一下,然后说工地我做不来,问我愿不愿意去他的亲戚的工厂里做临时工,我们同意了,他就把我们带到东莞黑中介了。黑中介问我们做不做的来,当时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被生活所迫只能说做的来,黑中介给了他带我们过来的人240元,说是介绍费和油费,然后就要我们交身份证给他,他说我们到工厂做事满七天就把身份证还给我们,要我们签了两张合同,第一张合同工价8.5一小时,第二张9.5一个小时,然后黑中介把我送到惠州一个工厂来做事了!然后要我们签工厂的合同,合同上说没工作满三个月扣20%的工资,没工作满三个月不包吃住,当时来的时候黑中介说好了包吃住的,我们本来不想签,但是不签又不让你走,你一说要走他就要你还240元介绍费和油费,后面我们老老实实做了30天现在要辞职工厂不让辞,而且态度恶劣,说要走可以,等他开罚款单把我的工资扣完了,就能让我走了,一犯点错就给你开罚款单,每天规定产量没做到就扣工时,给我们定的产量是自动机器的产量,这是在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机器用,把机器往死里用,这算不算违法?我们是否可以去劳动局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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