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是一项有偿服务,病人可能不会把心理医生当成慈爱的圣人——心理医生并非只是出于纯粹的关爱而倾听我的烦恼。毕淑敏老师在《女心理师》中也建议应由工作人员而不是心理师收款。
通过付钱这一行为,病人不至于产生对治疗大师欠负感情债的想法。
很多病人求助时都认为心理医生无所不能,一定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付治疗费让他们明白,这是错误的理解。治疗师也是人,不管是男是女,都属于人类,他们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对财富也不是不屑一顾。他们也要养家糊口。
另外,付治疗费这个举动,让病人回到现实,表示咨询已经结束。病人只有在咨询过程中,才去挖掘内心深处那些想象和幻觉。走出咨询室这种挖掘就要停止。走出咨询室,即便是再次遇见心理师也会把他当作陌生人,这是心理师的职业准则,除非来访者触犯了法律。
而依照国际惯例和行业规范,心理咨询是不可以免费的。
——因为:
心理咨询是求助者以“租用时间”的方式换取咨询师抚慰心灵的精神服务,是一种特殊的“交换”关系。
——其中:
从咨询关系来看:
从付费与约定咨询开始,求助者与咨询师之间就确立了正式的咨询关系,形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既表明了求助者的诚意和信任,又赋予了咨询师义务和责任;求助者为节约时间必然会主动配合按时就诊,咨询师收取了费用后服务必然更尽心尽力,双方都能全身心地投入,咨询效果才能得到保证。
心理咨询行业规定:不允许咨询师为自己的亲人或好友进行正式的咨询,而需要“转介”;要求对来访者的隐私权予以尊重和绝对保密;要求对因故难以维系咨询关系的咨询予以转介;咨询师不得与咨询者建立除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等等。这些,都需要以规范的咨询关系为基础,才会有相应的制约和保证;
从求助者角度讲:
企望“免费”,首先就意味着求助者已经是“看低”了自己!这看似“示弱”的表象,却不知其背后“无偿占有”的心理模式对自己心灵的康复已经埋下了潜在的障碍。咨客在接受治疗时主动自我探索和改变自己的动力往往不足,总希望咨询师舒舒服服地把困扰自己很久的问题解决,这种等待他人援助而自身不作为,不付出即想收获的观念本身就是一种病态观念,需要矫治;
企望得到无偿“帮助”的心理背后,包含有不对等不健康的心理情态,会使其咨询效果预后不良——因为你没有适当的“付出”,没有正式咨询关系的约束,在内心里很可能不会去珍惜和在意咨询的过程(比如约定的时间,作业与互动要求)以及咨询师的建议和指导的,而且还可能会因随意的自主“放弃”而导致咨询半途而废。因此收费服务对咨客的就诊行为也是一种行为上的规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与咨询师约定的内容进行咨商,本身对增强咨询者的自我意识,责任心,自我控制能力等都有积极作用。
而付费,则体现了求助者对咨询师职业价值的认可,是认同以“付出”来“换取”他人劳动的价值取向。只有怀着“价值等同”的求助咨询才会获得预期的效果。
就咨询师来说:
一方面,咨询师一旦接受了求助者的咨询请求,就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咨询方案,与求助者商讨咨询达成的目标,并准备相应的咨询程序和方法,有效安排时间,以保证求助者的咨询过程顺利,有效的进行。为此,咨询师的劳动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另一方面,咨询师在从业前期,已经为个人的职业成长付出了大量精神和物质的投入,作为一种比较艰巨的脑力劳动从业投入,得到适当的产出补偿并不过分。
还有,咨询师在从事抚慰心灵工作的过程中会“被迫”接受大量的“负性信息”,长期积累会直接影响咨询师自身的心身健康,咨询师的心理也同样需要定期的调试和合理的补偿。
因此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都必须收费,不收费的心理咨询往往都是较随意的、不专业的。不收费的心理咨询的负性表现在,咨询时因为不收费,咨客往往把咨询员当作倾泄不良情绪和自我表现的对象,滔滔不绝却离心理症结万里,想来即来,想走就走,问题依旧;而咨询人员呢,因为不收费,也难于保持责任心,和助人的热情,甚至会感到自已的精心工作竟成为他人可有可无的垃圾桶,而倍受挫折。因此专业的心理咨询,应以收费服务为主,而且收费不能太少,应以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的收费为主,因为心理障碍的形成往往是有生以来日积月累的结果,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解决心理障碍绝不是一次两次咨询就能解决的,要看到心理咨询的效果往往至少需要一个疗程以上的心理治疗,如专业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鼻祖弗络伊德对心理障碍的治疗往往持续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对于大部分有心理问题的人而言,总希望有什么灵丹妙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其实这是不现实的,目前流行的较专业的折中疗法---短程心理治疗,一般一个疗程大约以1~~2个月为期,每周一次或两次咨询治疗,做一个疗程的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大约要准备800~320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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